有谁知道这样的“放弃书”?

据说这样的情况国内很多,夫妻一方过世前没立遗嘱的, 原夫妻共有的住房他(她)所有的一半就由配偶和子女(平)分所有。若配偶要出售该房,所有的子女必须出具公证过的“放弃书”,房产归配偶一人名下后,才能出售。据说还要子女夫妻共同签名。对于在国外的子女,需要“三级公证”。请问是否有人知道具体的标准文字与格式?使领馆的网站上是否有专门的表格下载?谢谢。

所有跟帖: 

使馆网站很差尽,好多信息都没有 -ardmore- 给 ardmore 发送悄悄话 (370 bytes) () 12/29/2013 postreply 13:27:40

同感。 -WSLama- 给 WSLama 发送悄悄话 WSLam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9/2013 postreply 22:06:18

标准的放弃遗产声明书格式 -红叶- 给 红叶 发送悄悄话 红叶 的博客首页 (58 bytes) () 12/29/2013 postreply 14:20:37

非常感谢。 确实应该找ywpw这样服务。 -WSLama- 给 WSLama 发送悄悄话 WSLam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9/2013 postreply 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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