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定义是两人自愿组建家庭(有的地方还不管男女),

所以我认为只要有一方自愿退出就该允许。不管是以何理由。外遇也好,暴力也好。都是不再有爱的表现。

法官的介入只是要在二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分配上或是孩子今后的抚养上做一个较为公平较为中立较为人道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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