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管家是我的邻居,为前房主工作了13年,一直住在这里,算是16个住户之一. 房子转手后,被辞退了,他也在找合适的新住处.
由于他的经验丰富,所以其他人向他请教, 问他如果到期不搬走的话,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他就讲了他曾经处理过的两个例子, 最终是房主掏更多的钱请房客离开: 第一次问房客,若给他$5000,可否搬出,房客拒绝;然后加价到$8000,问可否搬出,房客依然拒绝;最后加价到$10000,房客接受了,搬了出去,但是房客的信用记录就毁了, 包括他的支票上会被注明是失信, 无法再正常租房或贷款买房, 当然,此记录仅仅保持7年, 之后会被消除.
一般地说, 房主宁愿掏钱请房客走,而不愿意打官司强制驱离, 那样房主的花费更多.
前管家亲口讲了他遇到过的双输的情况: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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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打官司强制驱离, 那样房主的花费更多--这个结论要具体看你所在地的法律来下。很多地方EVICT
-知福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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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3 postreply
1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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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目的是要逼迫房东多给搬家费?
-稻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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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3 postreply
14: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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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只是想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去寻找合适的房子.
-ai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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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3 postreply
15: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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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找物美价廉的房子是一厢情愿,关键是是否有这样的房子存在。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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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013 postreply
05: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