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To:谁能帮帮我! 不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令人尊敬的法居士:
感谢您的义心!由于一些客观条件所限,我不能说得太多,不知道够不够用。
其实,我现在国内,我当初说“如果是在国外的话”,是以为在国内肯定是没指望了,而现在,我看到了希望。
我所在的城市在国内是很普通的一个(不属于直辖市和特区),而离婚诉讼就在地区的法院进行,被驳回是今年三月份。
我们有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我总是因为孩子而心软,期待对方真的能够悔改,到头来却总是失望。
关于财产,我们有:
A、两套小居室的住房(大一点的是我单位给、买的,另外一套是其单位以“租借”的名义给的);
B、对方和我的工资差不多,其部队的基本工资比地方高,而我每月有些不固定的奖金;
C、所有存款都在对方那里,介于四万和八万元之间。
D、其他家具、电器已使用了几年,当初买时还比较贵重。

尊敬的居士,真诚地期待您的指导,谢谢!
同时,也非常感谢ITELYA朋友提供的帮助,祝您们一切工作顺利!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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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供的资料足够,居士将在近两天内详细地回答你。 -法居士- 给 法居士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6/2003 postreply 0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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