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天王汪峰八卦中的法律问题。

偶尔看到摇滚巨星汪峰与影星章子怡新恋情的八卦新闻,一时兴起,就百度了汪峰的婚恋史。

不百度不知道,一百度吓一跳。歌手汪峰的前妻、后妾,新欢,旧爱一大串。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名模葛荟婕,十六岁时就与当时三十二岁的汪峰恋爱,十八岁为他未婚产下一女。

成年男人与未成年少女发生两性关系,就是两情相愿,法律上也作强奸论处。

不知道葛荟婕是在十八岁的那一天生的女儿?十月怀胎,如果葛是在离十九岁两个月,或不到两个月生的女儿,那汪葛俩人还赶得及在葛十八岁生日以后上的床。

要不然,摇滚巨星汪峰岂不就是一个漏网的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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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摇滚天王汪峰八卦中的法律问题。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页 (217 bytes) () 10/21/2013 postreply 04:30:25

谢老猫解惑,这同意年龄还真挺低的。 -希腊孤客- 给 希腊孤客 发送悄悄话 (130 bytes) () 10/21/2013 postreply 1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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