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提出上诉和前妻前年国内离婚,前妻故意拖延时间,至今没有最终判决。去年前妻美国上诉离婚,我收到她们那法庭的传票(我们已分居四年,不在一个州)说前妻要分我父母的房产,原因是我们结婚用的我父母的房子。她对法庭说房子是我父母给我们的礼物。我们结婚后就来美国了,我父母可是从来没说过房子是我们的礼物。还有我们的孩子在她父母家住了一年(我当时是不同意的),费用我也要出。挣的钱多于一半都交赡养费了,请不起律师,还请各位给点好的建议,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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