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问法居士和其它可以给建议的朋友, 离婚,福利房的分割

你述说的情况,在中国各地方在房产方面都有土政策,尤其是象你们这种福利房,分配单位还有各种不合理的政策。不过,近几年来,房产许可证制度的完善,在房产方面越来越趋向于法制管理。

你们的情况关键在于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就是该房产在于谁的名下。只要是你们或你们中的任何一位名下,该房产就是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你们双方享有共同产权。

一般来说,在离婚时分割不动产,原则上以当前市场价先作估价,然后以估价值为基数依法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想占有该房产,那么这一方就要向另一方作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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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法居士 -- 给 念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0/2004 postreply 0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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