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变质”就是还没有变质。一个人快死了就是还没有死,本质的区别:死了家人可以领人寿保险,“快死”领不了。实际上,就是你指控对方“贩卖变质便当”,然后又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便当没有变质。
(2)你怎么知道这些的,可有证据证人?
以上两条,足以把你自己送上被告席,你自己已经作了对自己不利的举证。
服务态度不好,如果找不到歧视等适当的理由,无法起诉。没有哪个法律要求商店对客人要nice。
”变质食品“中的”变质“要有证据,难。如果某个东西吃了后,很多人进了医院,那到有可能一起做法律行动。
“有些东西洋人店(例如:Rough)买不到”是国人一边骂一边进中国超市的理由。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真实的理由是便宜。您进去买的可都是洋人店没有的东西?可气的不是商店,是这些一边骂一边进去买东西的,是这些人让商店有底气:态度不好,卖“臭肉烂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