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议

回答: 同居分离问题himura2013-07-11 19:27:14

如果你下决心要离开这个男的,那就应该卖房子。千万不要留这个房子,因为律师的提出他有首付,因此不管如何他的名字在不在,他都有权利要你归还首付。你说没有法律证据,他会找到的。比如,银行取钱记录;转帐记录;就是没有,法院或律师会要求你出具你全部首付的证明。此外, 他在外有债务,以后的麻烦会更多。比如他以后的债主会问你要钱等。你卖了房子可以在卖房款中要回你支付他的学费等费用等。

但在这我要“揭露”:
1. 你有赖他首付房费的嫌疑(你不愿提他的首付是多少啊)。
2. 只是看他与一个其他女性聊天就要离开,理由不是很充分。
3. 对1000 元钱都如此心疼,可见你的人品和为人了。
4. 你研究过加拿大离婚法律,可见你很有心计,想在离开男友的同时去捞一把(这个房子可能是他出大头也不一定啊)。

你不是想要保护自己,而是已经有下一个“目标”了,觉得亏了,在离开他前坑他一把。可怜的“弟弟”。

明眼人都看的出,买房离开是唯一正确有利于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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