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有关EDD 福利!如果在一个地方工作了一年以上,没有签任何白纸黑字,只是口头说是

pay by per diem. 后来因为雇主不愿意给我30分钟break(其他员工即使也是per diem 的,有30分钟),而只给我20分钟(上午15分钟,下午15分钟)我提出为什么我不可以拿一天工作8小时所享有的30分钟休息,她竟然为此炒了我。我非常郁闷!平时对我也是最烂。我想请教下这里如果有谁懂法律的,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拿unemployement 福利吗?其他同事也看不下去了,说我可以向labor board 投诉,或者请律师打官司。大家帮忙支个招吧,我究竟如何做最有利!拜谢大家!

另外,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补充:而且平时对我也最那个苛刻,说给大家听你们可能都不会相信。我忍了很久,昨天终于斗胆问为啥其他人都有30分钟?我要求从20延长到30。她马上发火,且我离开她办公室,她把门关得好想。简单说,她就是连一分钟,一分钱都扣的很紧的对我。而对其他的特别是白人,她却很客气,啥也不敢说。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