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对我的好处:帮了朋友,也省了做PAYROLL的力气,不会产生什么雇佣关系下容易产生的纠纷 (如工作条件,加班工资,工作时间-我会注明一定的工作量必须完成,多少时间完成和我无关)。我想确认这样不会违法。
本来朋友还想让我把报酬的支票开给他个人,我(惭愧地)留了个心眼坚决要开给他公司,这样才是完全的供应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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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有个刚起步的小公司,想雇一个急需帮助的朋友,他是美国公民,有个小公司
-liveInCanad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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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2013 postreply
07: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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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想做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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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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