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的故事中能否定论“知道是谁拿的”事关重大,只有警察可以采取行动,法庭给出定论。不是“不敢去把手机要回来”,而是法律没有给当事人这个权利,和什么区没有关系(公共场所,说话注意为好)。
不确定是自己女儿弄丢的还是被那个孩子偷拿的,然后锁定手机在某个黑人区,刚好知道有个同学住那个区,自己在家里怀疑是那个同学无可厚非(可以依此报警)。但这样就给一个小孩定罪,自己上门讨要。最好的结果是被警察赶离,然后面对对方的诉讼;最坏的是当场被开枪打死,开枪人很可能无罪。和那小孩的家在哪个区无关。可以设想:即使不是那个孩子偷得,也有一万种可能性使那个手机出现在那个孩子所住的附近。一所小学或中学的小孩都住在学校附近,简单的手机定位就抓小偷,警察该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