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婆在国内, 我可以在加州和她离婚吗? 不知道是否可以把离婚文件直接寄到她中国地址。 法院是否会认可这样做? 我们在加州结的婚。
-- 好像没有理由不认可吧?不过你要有邮件追踪记录、签字等。确保她收到了。并保留做证据。
2. 我婚前有房产。 不过都是出租房, 用来投资的。都在我名下。 有些用现金买的, 有些贷款买的。 请问, 这些房产应该不需要和她分吧?
-- 如果有证明是婚前买的,而且她婚后没有参与管理经营,应该不用分。
3. 婚前的存款, 我知道我大概有多少。 具体数字不清楚。 是否也可以不分?
-- 应该不用分。具体数字查银行记录不就行了?用不了多少手续费。
4 她以前说过离婚不要我一分钱。 我们没有共同银行账户。 她赚她的钱,从来不给我。 家里我缴纳一切费用。 她不花一毛钱。 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在提交离婚的时候提议大家不要分财产和存款。 大家自己保留自己名下的存款。 我感觉她会同意。
-- 你愿意提议啥是你自由。她是否同意则是她自由。
5. 万一她不同意各自保留在自己名下的财产, 我怎么样去算她的收入。 她的收入几乎都是现金交易。 即使收支票, 她也换成现金。 我手里有一些她写给客户的收据。 法院可以按这些收据为证吗? 她的钱很少存银行。
-- 如果连你都算不出来,估计别人就更算不出来了 :)
6. 我提离婚和她提离婚有区别吗? 我应该先提还是等她提?
-- 没区别。你想离就你提。她想离就她提。
7. 我在和她分居后的收入, 需要和她平分吗?
-- 除非你正式办理了分居,否则她如果只是短期旅行,可能构不成分居吧。但你现在可以正式办理分居,并要求冻结银行户口。
8. 现在离婚和几个月以后离婚, 有区别吗? 我相信她几个月以后会回来会和我离婚。 但是, 我不想拖那么久。
-- 区别就是一个早一个晚啊。你在说什么区别?
9. 最后, 她还有一些东西在我这里。 都是一些奢侈品。 临走时候忘记带了。 我是需要什么时候还她? 如果他跟我胡闹, 我可以不还吗?
--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贪图一个女人的这些小东西。道义先且不提,就从实际考虑,这些东西对你有什么用?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要为这些无谓的小事吵吵闹闹,伤害自己脑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