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讨论的不是进不进去的问题

我们讨论的是立法的原意。比方说美国的三权分立,中国的中央集权,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了解立法的原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

现在讨论的是:为什么不签名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严重到要逮捕)?

一般的常识是:如果不做某件事,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生命或财产的损失),那么就需要用极端手段去强制人们去做。

那么不签名会产生什么很严重的后果?(注意这里的严重后果不是指当事人被逮捕。逮捕是极端手段去强制人们做“签名”这件事。)

网上的理由是“如果不签名,就不能走法律流程啦”(因为签名是表示通知已送达)。但实际不是这样,在 RTS 的情况下,法官会认为通知已送达的。这样签名与否根本不重要。既然不重要,为什么还要用极端手段来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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