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在Oak Brook,IL,租的townhouse.签合上写有"Tenants are reponsible for the first $200 of repairs or replacement in any one-month".上个月,暖气和烤箱都坏了.火炉已经21年.考箱是双考烤箱.我们住进时,上边是坏的,下边灯不亮.这个月火炉又坏了. 请问我们是要付这些个$200? 我们没有做任何破坏.修理工说,火炉曾经漏水,时间又长了.现在所有部件都要坏了.
按着合同看,我们是要付;可是,我查看一些网络,它说,只要是房东提供的,他就要负责修.不管合同怎么写.他必须提供一个能居住的环境.我怕自己看的不对或者不完全.我能到哪里找到更具体的条文?他在合同里写这样的话合法吗?
对不起,我刚发到房东栏里.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