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在加州离婚的案例中,男的是大学教授,女的是家庭妇女,男的花大钱请了很好的律师,在法庭上尽其所能丑化女方,可是女方确实没什么错处,结果是三个孩子全都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有探视权,要付孩子和女方的抚养费,而且,因为男方做的太过了,大学的同事都很鄙视他,结果工作也丢了, 去了外地,重新开始。 这位男士实在不知美国人的道德观:人道。 就连养个猫狗也要给找伴儿,若知道了这位男士趁孩子的妈回国奔丧之时,离婚并要孩子妈见不到孩子,想想美国人的“shock”吧! 这位男士实在是太一厢情愿了。 如今你最好是尽快尽力把太太办回美国,好好谈谈,好离好散。 如果太太能原谅你,不再追究,就是能达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再闹下去,你工作的地方知道了,结果不会好的。不要一厢情愿的以为不会影响到你的工作。 奋斗这么多年都不容易,还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