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一月初申请Chapter13破产,二月开始不付房租,我该如何做?

房客一月初申请Chapter13破产,当时不欠我钱。二月开始不付房租,准备上法庭申请驱逐,但有人说房客现在享有Automatic Stay权利,我不能去法庭申请驱逐,除非我先去破产法庭申请Motion to lift stay. 我的问题是房客申请破产时并不欠我钱,我的这个债务是申请后产生的,我的权利受这个法律的限制吗?请有经验的大侠给于指点。也怪我自己是个法盲,太轻信房客的话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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