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汽车质量的问题,实在是深受折磨,构成精神伤害了

本人2008年12月购买了一辆Buick Enclave 2009 汽车,买后不久即出现电路故障,造成全车瘫痪,只好拖去修理厂。此后,同一情况反复发生,现在已经是第7次了。前面4年因在保修期内,每次售后服务都给修了,现在保修期已过,我们又购买了额外保险,以防万一。4年多以来,反反复复的折磨,不知什么时候汽车就会瘫痪,不敢开车出远门,每次车坏,都需要拖车来拖,耽误时间精力不说,精神折磨也时分严重。十分想讨个说法,这种情况,只要给修就可以了吗,还是我有权向厂家要求更换车辆或延长保修期啊?小女子来美不久,不熟悉美国法律,恳请高人相助,最好能给个法律依据。千恩万谢!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