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这8000块要不到了

一开始好好的,本来就是你违约在先,卖家也不是不通情理,多给了你12天,你就应该去push lender12天内必须完成,并收你1000块。你又不想出那么多钱,又想拿回8000块。

你们说“到close前那天晚上也没达成协议”,拜托,不是没有达成协议,是你已经违反了原来签字的协议,企图口头修改原来的合同,遭到对方拒绝而已。

然后你又要求取消合同,是的,合同是可以取消的,但是8000块也确实是拿不回来的。那8000块的意义就是为了预防你出尔反尔,这房子又不买了。但是卖主威胁你要告你欺诈,也是吓唬你而已,他胜算也不大,没什么证据。

后来你又去找人家说可以close,要回8000块。卖主又改变了主意,因为你太晚了。

所以整个得事情,真正生效的,就只有那个一开始签了字的协议,close日期就是上面的日期。

一开始你们不能按时close, 要求修改合同,但是卖家不同意,而且没有人和misled你的趋势,就是坚决不同意,所以你们的建议无效。卖家的建议,你们又不想给那1000块,也坚决不同意,也是无效。

然后你企图取消买房合同,那对不起,取消那8000块就是没有了。你不可能拿回来。

结果你还是想要那8000块,于是又同意卖家的延期建议。

但是基于前面都是口头的,无效,最后要签字的时候,卖家又不同意了,还是无效。

最后,你们已经过了合同上写的close日期,这8000块还是不可能要得到。

哎,接受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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