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27日收到2封notice,一模一样的内容,让我12月19日去打指纹,notice date是11月21日。但是我12月19日不在本地,所以我就按照notice上的要求,在要求reschedule的地方打了叉,寄回去了,并附了一张纸说明我12月17日到12月24日不在本地,需要他们reschedule。tracking信息显示11月30日USCIS收到了。但是昨天(12月6号)又收到一封和之前一模一样的notice,连一个字都没变,notice date还是11月21日的。老公说是他们拒绝了我要求改期的请求,所以我必须放弃本来的计划,留在家里去打指纹。我今天打电话问了USCIS,接电话的小姐公事公办,就说我按照notice上要求做就行了,他们会改日子的。我说那我没收到信的改完日期后的新的notice怎么办,她即不说不要紧又不说要紧,只说you should wait for the new notice,并说下一次安排可能需要等到下个available day。我问我12月19日要去要去,她也不正面回答,仍旧重复you should wait for the new notice。我觉得她其实不清楚,怕担责任,所以用了模棱两可的回答方式。
我的神啊!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原计划我12月16日就要离开了。我很怀疑我12月16日之前收不到新的notice。我想问问这里的大牛们:
1, 我现在收到的3封notice都是同一封吗?为什么我收到3次?
2, 如果没有收到新的notice,我12月19日到底要不要去打指纹?还是我只要寄了reschedule的要求,我就可以不去打指纹了呢?
我现在焦急无助,请大牛们指点一二吧!小女子在此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