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朋友退租回国后,前房东(新泽西州的大的房屋管理公司)要求朋友支付种种费用,朋友与管理公司有纠纷(管理公司确实有重复收费之类的问题), 正email往来交涉中,甚至准备上法庭要求法官裁决。结果管理公司告之已转交收帐公司处理. 请问我朋友应该回应收账公司吗?应该把有关的文件交给收账公司吗?如果不理会收账公司, 会有什么后果?最后是否仍然会上法庭解决? 谢谢!
请教有关收帐公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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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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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2 postreply
18: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