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好冤哪!清白的人不清白的纪录!

本帖于 2004-10-27 08:38:5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基本上您的帖子中的問題並不嚴重,因為大部份的州只要法庭唱判決無罪,這項紀錄就不是公開的紀錄,一般雇主無從查問此事,同時跟據"平權法案"的基本經神,若是雇主因此而不考慮用你,你大可透過勞工部提出抗告,雇主的麻煩會很大,此外由於是無罪開釋,所以應該沒有必要在INTERVIEW時自動告知雇主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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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好冤哪!清白的人不清白的纪录! -不清白- 给 不清白 发送悄悄话 (82 bytes) () 10/07/2004 postreply 1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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