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能用房客的定金(Security Deposit), 代替我们未收到的房租吗?

昨天收到法院来函:我们驱逐房客(Eviction)基本成功。


出租房在加州阿拉米达县。女房客三个月未付房租(Sep. Oct. Nov),共计4,200美元。我们启动了法院驱逐程序,Eviction过程比较慢。我们手上有房客定金2,500美元。


我们是第一次驱逐房客,比较谨慎。请教各位:我们能用女房客的2,500美元定金(Security Deposit),代替我们未收到的房租吗?合法吗?


还有其它途径和方法拿到房客的欠租?该女房客入住时,年收入约六万。她找借口还想拿回她的定金。


法院通知我们:12/10这个星期执行驱逐令。没有确定日子,前一天再通知我们。到时法警(Deputies)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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