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妈妈誓把婆婆妈妈进行到底。第一自然段的东西全是多余,有百害而无一利。
“他们在LOCKER ROOM找到了衣服,学校认为应该是我们的就让孩子拿回来了”------拍照留证据,请证人(律师最好)察看尺寸和你小孩身体不合,然后,退回去!!!退回去!!!不是你们的东西,不能要,不要再廉价卖尊严了!后患无穷。这个衣服的真正主人拿着铁证(未必是那个拿你们衣服的小孩)来要衣服怎么办?到那时,可真正是你们娘俩一起冒认侵吞别人的衣服。
学校认为是谁的就是谁的?学校说在LOCKER ROOM找到的就是在LOCKER ROOM找到的?我说是为了平息事件在旧衣市场掏来的就是在在旧衣市场掏来的?
你怎么那么见利忘了做人的尊严。
和这位婆婆妈妈的妈妈码字,估计都是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