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帮忙,谢谢!
2年前一个朋友给了我一张苦胖,是一家卖法语书的公司。那张苦胖是9元钱可以买3本书还含运费,当时觉得很划算,孩子又在学法语,就在朋友的指导下填了苦胖(苦胖是法语的),写好支票给那家公司寄去了,然后收到了3本书。本来以为这事就完了,后来那公司一直给我邮寄宣传单,开始还看看,但因为全是法语,价格又贵,就再没买过。后来收到宣传单我都不打开了,都直接放在回收的信箱里,这样宣传单应该会被退回那个公司的。
大概一年前吧,那公司居然直接给我邮寄了2本书,是法语的,用塑料纸密封好的。我不会法语,也搞不懂为什么他们要给我邮寄,因为包裹比较大也没有办法放在回收的信箱里,所以书也没打开就放在家里壁橱里。真不是想占便宜,书是法语的我也看不懂,开始想退给他们又觉得为什么我要花包裹费,后来就拖下来了。
上周收到讨债公司的信,说我欠那家卖书的公司51刀,要我5天之类付款,什么什么的。我很生气,因为不是我要买的,是他们自己邮寄给我的。于是我给讨债公司写了邮件,告诉他们我只买过一次书也付了款,如果他们说我欠钱,请提供我的订购单。两天后没动静,我又发邮件请他们确认收到邮件。但到现在没人回复。
我不想直接和那家卖书的公司联系,因为他们都说法语。
请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应该付这51刀?另外,如果我不付的会对信用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