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千万别当真了,论坛是发表自己观点的地方,您尽可以不认同。太感谢了,我知道哪句话出了问题,每个人有不同的理念,我说的只是自己的认知,决不是给别人定罪名的标准。可能我说重了,以后一定注意。哇,不知道得罪多少人了,这里道歉了!
不过您说的很对,我刚结婚时,所有朋友都说我和老公有夫妻相,看来月老没错点鸳鸯谱:D
您误会了,我没有给别人定罪名,是给自己定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准则,不是法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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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离,是因为你有留下的理由,也许你老公不是一无是处而决定权在你。而她要离,是因为她没有留下的余地,简单说是她老公逼她离婚
-youdia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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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2 postreply
07: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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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太晚了,脑子有些木,举案齐眉这个词用错了,应该是“相敬如宾”。
-兰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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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2 postreply
14: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