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先生已经办过TN签证,所以您应该知道所需要的文件。我想问的是:您到哪儿去拿job offer letter?您希望这封信是从美国母公司发出来的? 即便您能拿到,那么在信中必须注明的开始工作的时间怎么写呢? 一年前? 如果是,那您已经涉嫌打黑工了. 如果是现在从新开始,那就意味着您必须辞掉现有的加拿大工作,从新申请美国母公司的位置,如果美国这边没有open position您申请啥呢? 您也许认为原公司给个雇佣信好了,可是公司地址是在加拿大境内呐,关美国这边何事?
楼主,我希望您三思而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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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让加拿大那边出好了。如果不给不正说明我不需要吗?肯定不会给的。而且我在海关讲过我的情况。
-笑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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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012 postreply
06: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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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我lg的sponsor信写得很牛的样子。我是弄不来这么牛的信的。唉,烦死了。
-笑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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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012 postreply
06: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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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例子很简单。从公司的角度出发,一个加拿大注册公司雇佣一个加拿大人,没有任何问题,
-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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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012 postreply
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