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先讀一下這個資料
http://www.expertlaw.com/library/consumer/howtohire.html
沒有看到您與對方所簽署的僱用合約,很難說這個合約是否完全合理,然而由於這是一個簡單的買賣上的爭議,對方的要求 (用小時計費),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做法,因為這個案件在您的律師與對方面對面協商之前,他不可能知道應該如何處理,特別是在民事法上每一個法律案件的處理結果與處理方式都不盡相同,所以不同於移民申請案,你可以大概知道處理的程序與所需的時間與費用之外,一個民事案件有可能可以在一次會議中就解決,也可以拖延相當的時間. 這完全取決於您自己做了多少功課與您是否真正知道您自己要什麼?
然而在你們所簽署的僱用合約之間,應該容許你們可以隨時解除這個僱用關係,因此您不需要太憂慮,因為如果您發現訴訟所需已經超過這個案件的損益點,您隨時可以放棄繼續進行下去,然而老貓個人會建議您如果有機會與對方(賣家)協商解決,您不要因為貪小而放棄與對方和解的機會,原則上老貓會建議您,
(A)做事要看長遠,不要短視.
(B)自己要做功課,但是也應該尊重專業
(C)寧可虧小錢,不要因為爭小錢而輸了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