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加籍華人﹐ 女方和8歲的孩子均為中國公民現住在中國﹐ 結婚10+年﹐ 男方在加有可能也有女友﹐ 已分居5年﹐其間男方沒付任何撫養費。
現男方在加拿大起訴離婚﹐加法庭送女方notice.女方想要孩子﹐有几個問題需要請教:
1。 如果男方要上庭﹐女方一定要來加上庭嗎?
2. 女方如何得到child support?
3。 女方可以同時在國內起訴嗎? 這麼做是否對她有利?
4。 雙方在中國的房產(不多﹐大概只值120萬人民幣) 如何分配? 男方想房子規女方做為孩子的撫養費﹐他以後再不用付。
謝謝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