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可能我解释的不清楚。刚开始他就在电脑上调了他原来给别人做的设计的图稿

法庭就是你来我往一人一个故事,没有事实,只有法官相信的事实。你说只是设计了厨房那一块,人家可以说设计了两套方案,。。。。。。

认真研究一下证据反向思维一下再说,别一开始就想着对方吓得屁滚尿流连传票都不敢接。

真要担心找不着对方,你可以把你“朋友”也加上当作被告,他是对方业务员(你应该能找到他牵线搭桥的证据,业务上又没有文字合同)。

所有跟帖: 

非常感谢您的指导! -yiyixiaoyi- 给 yiyixiaoyi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03/2012 postreply 22:16:07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