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明白当初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如果只是你的疏忽,那你以后该涨经验了,其实你经历的情况在美国是常识----租户有任何人员变动都必须事前经过业主的同意。

如果你这么做是为了在某些方面占小便宜,那你以后就懂得教训了,别做得不偿失的事。

当前,业主的态度可以理解,美国人一般比较较真,他认为你在这件事情上有欺骗的行为,通常在如此的认识下,你是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你就别生气了,因为确实是你自己的不对导致的局面,房东可不象你想的“无理”,相反,他是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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