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各位热心解答!

不想用父母的名字买,很麻烦,另外我知道如果想做婚内财产公证的话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但是总觉得这样做伤感情,张不开口,所以不买房也烦恼,买房也烦恼,呵呵。。。买房的文件我还是要签的,只是看到买房意向合同里书老公签PRIMARY,我签在第二行,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吗?

我曾经看过论坛里写过买房的DEED如果做SURVIVORSHIP DEED,那么房产的另外一半就自动归活着的另一方了,是这样吗?

我看过关于公平财产法州的英文网站,英文不算太好,不能全理解,不过上面写是婚后赠予自己的财产,如果不是混的分不清楚将来也是自己的,只要能提供证据,我所能保留的只有国内的汇款单,和款到这边共同账户的银行账单了。这两样不能说明是自己付的款吗?难道汇款单和银行账单也需要公证?

 

所有跟帖: 

汇到共同账户的钱 -心苔- 给 心苔 发送悄悄话 (152 bytes) () 05/31/2012 postreply 08:52:07

不知道你父母多有钱。如果给你买房的钱只是他们所有的一个零头,到也无所谓。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140 bytes) () 05/31/2012 postreply 1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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