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及各位大侠



现在有这样一个例子:我们在加州,我先生婚前与他父母合买了一栋房子,但是他没住多久就因为工作原因搬去另外一个城市,然后先生妹妹大学毕业搬回家与她父母同住。

我和先生结婚时我们有签per-up. 这么多年过去与公婆相安无事。

最近我先生身体出了一点问题,我们在出了一身冷汗之后开始考虑财产安排。然后发现先生与公婆合买的房子写的是joint tenancy.这种产权方式原来是假如一个owner去世,产权自动归剩下的owner. 即使owner 立遗嘱说想把他的一半留给自己家人也无效。

我们很担心,因为这么多年不跟公婆在一起,感情疏离,而小姑一家一直跟公婆一起住。万一,我先生有事,那房子的产权就完全归公婆所有,我和孩子们就和那房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了。我们也不贪图什么,就是想保障我们的一半房产最后能归还我们,如果我先生万一有什么意外的话。

请问各位大侠,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才能保护我们应得的一半房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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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老猫及各位大侠 -apt- 给 apt 发送悄悄话 apt 的博客首页 (1435 bytes) () 05/24/2012 postreply 1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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