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帖,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9年5.月.从出租公寓搬出,交钥匙时,我提出把帐结淸,但工作人员说这个月的水费单子还没来,于是我就留下了我的新住址和电话让他们到时寄帐 单给我,可到5个月后我接到讨债公司的电话说我欠他们$408,(在此期间没有收到个种型式的帐单)我说价钱数目不对,让他们寄帐单给我.但帐单没等来, 两个月后却发现我的两家信用公司的信用分数由806分降到680分。记录显示我欠该公寓$408。接下来的两年时间我与信用公司联系多次,说明情况提供证 据但始终末果最后结果是维持原记录。我们也找过公寓说明情况,他们说此事己不归他们管了,有事找讨债公司。于是我们又找了该公寓总部的达拉斯分公司(我们 的居住地),说明情况,等了多日后告知了一个电话让我打这个电话,打过去却又是那家讨债公司,态度强硬少一分都不行,我说一个月水费$70一$80,怎么 可能$408,请寄帐单给我。回答是没有帐单,并且说我欠他们三个月的电、煤气费。电,煤气费我是直接交给气、电公司的与公㝢无关,所有的交费收据我都有 保存,但对方根本不听,我只好说去告你们,他说你告去吧没有人会信你。我该怎么办呢?所有按时付费的证据我都有,如果告我能胜诉吗,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吗?多谢各位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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