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按按钮跨马路,一个左转的没看见我把我撞了,当时就起不来了。911送到到医院里是脊椎压缩性骨折。好在我当时倒地没动,所以虽然骨折,没有任何神经损害,住了几天医院,作了各种检查,就回家养着了。医生说需要两个月才能完全恢复,没有长期身体损害。
看警察报告,撞人的辩解她看到的绿灯左转,而我穿着黑衣服,她没看见。警察认定事故是司机不小心,但没有列证人。报告上有对方保险公司名字。但至今未有对方保险跟我联系。
跟身体伤害律师联系后,都要全部赔偿的1/3,然后是付官司费用,然后我要付医疗费,最后可能才是我自己的误工和其他赔偿费用。我想了想,我没有长期身体损伤,可能医药费占大头,这样减来减去,我落不了多少全给律师了。
我的问题是,对方要是赔偿的话,怎么算,大概能赔多少?要是你们,你们怎么处理这个事情,答应律师的合同么?
最近接连遭灾,是来美多少年最倒霉的时候。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