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岁,前些天晚上去接孩子时,先是发现上衣是湿透的,老师说他在玩水,心里颇为不悦。刚出教室门两步,发现孩子一瘸一拐的厉害。立即回去问老师,老师讲,哦,早上他摔倒了,我觉得他没事。
从早晨到我接他,至少有6,7个小时,期间daycare没有给我们电话,没有incident report,甚至接孩子时,都没有主动提及。
第二天,另外一个老师说,他是在gym把脚别到一个有台阶的踩凳里受的伤。她看到孩子瘸,检查了一下,但是也没有联系我们。问到为什么和第一个老师讲的不一样,她有点慌张,说,哦,那就一切以她说的为准。
第三天,医生诊断是小腿骨骨折。上夹板。找director谈,她讲,孩子没有绊倒,是自己摔的。我们问她怎么保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她说,下周会有很多孩子专版,应该会有足够的人手了。
孩子受伤可能是所有daycare都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两个老师注意到以后,还把受伤的孩子放在那里6,7个小时不采取任何措施,是在是差劲。如果没有足够的staff,更是违反州的法律。
请问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应对这个daycare?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