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2008年税的问题

你好!单身老猫
我的餐馆老板于2011年收到IRS的来信,要求老板的CPA补填2008年“8027” FORM。然后老板给在2008年的员工补加收入,每人补发“W-2” FORM,要求补交2008年的税,我认为不合理,给IRS写信陈诉,但一直没有回信。给IRS打电话,接电话的说只能是老板才可以,我没有资格。那我现在是交还是不交呢?这个事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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