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問題是您將一個法律問題與您個人的情緒問題混合在一起處理.

本帖于 2012-02-12 07:43:43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錢,如果您認不了這個栽,循法律程序去要回來. (你與對方書面的合約是您依據的關鍵)

您個人的意見,撤銷. (你無需與對方去打這個筆仗,其他人要去"上當"是人家的問題,與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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