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姐妹明算帐,当道理讲不通的时候就上法庭解决.
2.银行存单的公证件和原件的效力一样, 否则公证处该取缔了.
2.你妈应该先发一封挂号信给你姨妈要求她在X日内返还所有这些年来的借款.(因为没有借据所以没有还款日期的约定,要先发信给个期限这样才有过期不付的理由). 她肯定不还的,然后你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债权, 并用你妈手里的存单原件下的款项还款(存单是抵押品), 你要说明当时是为了让你弟出国办手续才借的, 要提供所有的转帐单以及将这笔款项公证用于你弟弟的出国等证明文件,即使没有借据也不过是损失了你发信要求的还款日前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