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现在刚搬进来两周的apartment有很多不满, 同时已经找到了一个比较满意的apartment. 但是我已经和现在的地方签了一年的合约. 现在实在是受不了了,想一走了之 .
具体情况如下: 和房东同住一个house. 房子里的heater不工作,房东不打算修. 说好了要给壁橱刷漆,耍了一半就扔在那了,说是没漆了,有时间再买, 搞得我的衣服也不敢方那,怕他随时会来刷漆搞的很脏. 房东开party, 很吵, 12点半时我去要求关掉音响, 房东同意, 结果直到凌晨三点才关.
总之感觉房东很不负责任,在这里长期住下去真的很痛苦.
我在合同上签了字(房东自己搞得合同,看着很不规范那种), 但是没有填那个个人信息的表格, 也就是说房东出了我的手机号什么也不知道(可能知道我车牌).
请问如果我就一走了之, 会不会有很大的麻烦. 房子的地点在洛杉矶.
多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