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坛新人。现在美国。OPT身份。第一年,正RENEW第二年和THEREAFTER.现有一FULL TIME JOB。
打算和朋友(美籍)合开一家公司。
做为将来公司的CO-OWNER(同时KEEP现在的FULL TIME JOB),在OPT结束前(也就是说以学生身份UNDER OPT)有没有身份问题?(影响绿卡什么的.因为我听说现在美国允许OPT自开公司,但没找到详细规定条款。也不确定CO-OWNER是不是合法)
还有就是如果不拿工资,可以拿公司的分红吗(做为公司的CO-OWNER)?主要是上税方面。比较关注对身份的影响。
先谢谢这里的热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