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被一家猎头公司联系,后来雇佣猎头公司的那家公司给了我一个offer. 猎头解释说,如果我工作不满一年就辞职的话就要赔猎头公司损失费。我说,不会一年之内辞职,就签了接受offer的字。
可是刚签不久原单位另外的部门又给了更好的offer,于是我打电话并发邮件说我不去了,仍留在原单位上班。结果,猎头公司电话不断,先软后硬,告诉我必须去,不然就索赔。后来, 我就不再理他们的纠缠。
刚刚受到好几封律师的信,说我被起诉了,请我雇他们为我辩护。请问:
1。猎头公司可以直接把帐单发给collect agent without court judgement,向我收款吗?这对我的credit有影响吗?
2。被起诉了是不是以受到法庭的传讯为主?
3。不经法庭,就向我索赔,这种行为合法吗?
4。我该怎样有力反诉? (Oh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