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读书
LZ 在国内大学收过公婆的钱, 如果和公婆一次了断---加利息及货币贬值,对LZ是有利的,
LZ丈夫也可以提出他资助了你在加拿大的读书 , 按你们在读书其间的各自收入比例算,
加拿大对读书其间的资助的规定是对LZ非常不利, 你可能要终身支付UP TO 40%的收入给他们.直到你证明你的挣钱能力是通过以后的职业培训得来的.所以加拿大人在读书其间的资助都很谨慎, 即使同居,也一定要分摊点房租和水电.收礼物可以, 绝不能按月收钱.
2.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也不一定是一半一半.因为你明显收入比你的丈夫低,除非你证明婚后你必须花时间精力照顾家,不过你有公婆帮忙家务,这不利于你声明做家务造成你的收入低.
3.配偶赡养费
如果法官认为你的收入低是由于你自己的原因(笨和懒),你可能连配偶赡养费都得不到.如果你的收入低是由于你自己不可控制的原因(残疾,年老体弱),基于人道原因,如果你丈夫很有钱,你可能得到配偶赡养费.如果你丈夫的钱也就是工薪阶层,你还是得不到配偶赡养费.注意这个人道原因的配偶赡养费可以在离婚后20年提出.你今后的退休生活可以有点保障.
4.孩子赡养费
孩子小,你得到监护权的可能比较大,但你要以孩子的利益为第一考虑, 也许留给强势的丈夫和公婆对孩子更好,你经历了读书时的贫穷, 你愿意你的女儿再走你的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