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说了,这是个与法律无关的问题,

我个人觉得因为这是他的一个投资房,所以他觉得没必要象自住房那么谨慎持有.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强制性地接过房产何乐而不为? 本来也没什么不对,但有必要那么幸灾乐祸吗? 在我看来就只能怪自己投资眼光不好,或是急于想发财在房价高位时跳了进去.投资损手离场的大有人在,没有谁象他那样认为有一个地方可以分担损失而要来网上幸灾乐祸一番的,就冲这一点,我鄙视他.(很好奇,如果给他赚了点蝇头小利,是不是要高兴得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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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到是觉得银行活该。就像借钱给希腊政府的人一样。 -jin_yin_hua- 给 jin_yin_hua 发送悄悄话 (35 bytes) () 11/13/2011 postreply 15:25:59

co:觉得银行活该。 -eyehalfopen- 给 eyehalfopen 发送悄悄话 eyehalfope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4/2011 postreply 0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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