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老公和国内一女子谈恋爱期间,在她手机里发现了她和别的男人的裸体照,于是我老公提出和她分手,就在这个时候,此女检查出怀孕,不顾我老公的强烈反对,把孩子生下来了。但他们没有领取过结婚证。
生下孩子后,我老公去看过孩子,想到孩子是无辜的,也在孩子的出生证上签了字。这些年虽说没有每个月,但基本上每年都有给孩子寄钱和礼物。她提出要我老公一次性付给她五十万人民币,或者每月差不多5千块人民币的孩子抚养费。我老公就一美国打工仔,收入不高,根本达不到她的无理要求,于是这些年关于抚养菲的问题一直协商不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今年春节我老公仍然有给她寄了钱。
今年七月,她找到我们在美国当地的律师,一纸诉状把我老公告上了法庭。状纸上四十条罪状,起码有三十条都是一派胡言,全是假话,她要求和我老公解除事实婚姻,我都不知道哪里来的事实婚姻,我老公当初回国见她,两次加起来不到半年。然后她提出要每月五千人民币,外加我老公在国内的一套房子作为抚养费,另外,要求法庭判决我们付她的律师费。她的理由是我老公有能力付所有的费用,因为我们在美国买了房,其实我们的房子每月付贷款都很艰难。而她在国内有生意,有车。她付给律师首付款就是一万二美金,还扬言要到美国来亲自参加十月十三号的hearing(当然我们不知道这样的签证她能签过不?)而她在起诉书上和律师窜通写的是她现在没有工作,因为带着孩子无法找到工作,而且几乎付不起房租了。要我老公连她的生活费都要一起付了,唉!
十月十三号,我们将有一个HEARING,从来没有和法院打过交道,不明白这HEARING是什么,是要把证据交给法官吗?
第一:美国的法院有权判决中国的房产吗?我老公是美国公民。
第二:如果我们不予理会呢?第一次HEARIGN是不是就要给个结果呢?
第三:判决抚养费是根据收入来的,她这样超出我们收入几倍的要求法庭会保护她吗?因为我觉得美国的法律很保护妇女儿童。
第四:如果这次的hearing没有个结果,接下来又会怎样进行呢?
在这里跪谢大家,希望能得到些帮助,因为很多东西我们的确不懂,从没和法院有过交道。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