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么说,我不知道。但如果我到朋友家,朋友的狗咬人,我大概只好自认倒霉了。首先我不可能告朋友,其次朋友肯定也不是故意的,第三是我自己送上门去。。。
就算朋友说负责,又怎么负责?无非是一点点医疗费。我难道还告她精神赔偿不成?
当然把人咬死的那种恶犬另说。
再说,一般狗是很友善的,虽然玩耍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你的孩子,跟把你孩子咬伤还是有很大分别啊。你说会从楼梯上滚下来,那是孩子正好站的位置巧了,不是狗要谋杀你孩子。不要纠结了。
过马路呢,要看灯,要看斑马线。不能一概而论。否则还要斑马线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