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非常感谢 AHHHH和roughbull的热心帮助, 个人感觉如果是

个人感觉如果是BUSINESS 或PUBLIC AGENCY,其法定人如要做"CERTIFICATE OF NON-LIABILITY",必须要指出谁开的车才能免责,但是个人做"CERTIFICATE OF INNOCENCE",并没有被要求IDENTIFY THE DRIVER.既不知做完"CERTIFICATE OF INNOCENCE"后会怎样,就干脆做.如幸运,或能免责.即使不能,这样做也是既合法,又符合事实.

会把最后结果通报给大家. 如有人有更好的建议,还恳请告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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