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您好,感谢您的肺腑之言和您的苦心。
看了您的劝告后,这一两天本人也与孩子爸爸谈了几次,尝试能不能有新的协商办法。坦白说,我要争主要抚养人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家人在加州。我想争取到抚养权,有利于几年之后搬到加州(孩子可以在暑假及春假和爸爸在一起)。我也坦诚告诉孩子爸爸这个问题。以前他是说反对,昨天他松口说,等孩子到了一定年龄,由孩子决定留在哪。如果孩子决定去加州,他不阻止。反之,我也不可以勉强孩子。(孩子现已九岁,孩子爸爸暂时没能给出具体可由孩子决定搬与否的年限)您觉得他这提议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写在协议里,过几年他是否可以反悔不执行呢?
另外,他是个在经济上很计较且小气的人。如果我答应50 percent parenting time给他.那谁又是主要抚养人呢?而且他就可如愿不用付任何抚养费了。他的收入比我高,又拿走了我早几年的收入。我的权益又在哪呢?
为了孩子,我不想和他撕破脸。也想听您的,把省下的官司费用用在孩子身上。请您直言,给我建议。如果您觉得我的想法自私,也请拍醒我。
再次感谢您无私地帮助我,在此也向您致敬!同时也谢谢其它几位好心人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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