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某天我被警察截停,说我的车牌过期了。当时我对警察说可能是没有贴好,掉了。(很多年前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被截停说车牌过期了,我在车上找到收据给警察看了。警察说最好去交管局补要一张。就没事了。)警察给我开了一张罚单,让我8月11出庭。我问他如果我找到收据是不是还要出庭?他说带收据去法庭就可以。我又问他如果我确实没有延期车牌怎么办?他说去交管局交罚款延期就可以了。我继续问是不是交了罚款就不用出庭了,他说是的。回家后我确实找不到收据。就去交管局交了罚款并延期了车牌。原因是我的住址在交管局的电脑系统里是错误的,所以我没有收到延期通知。加上去年七月我刚去了一趟中国,回美国后太多事情就忘了车牌延期了。(糟糕的是我竟然从来没有意识到我的车牌已经过期了。)我以为我交了双倍的罚款就完事了,但昨天收到了法庭的通知,说我8月11日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要我寄147美元的汇票给法庭。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恳请老猫老师或者其他知情的朋友在百忙中赐教,我是否必须要交这147美元?谢谢!!!
关于交通罚单上庭的问题请教猫老师和其他朋友。谢谢!
所有跟帖:
•
回复:关于交通罚单上庭的问题请教猫老师和其他朋友。谢谢!
-單身老貓-
♂
(731 bytes)
()
08/17/2011 postreply
08:26:35
•
非常感谢猫老师的耐心解答。来美国十多年第一次拿罚单,就当上了一堂比较贵的法制课了。
-中美国公民-
♂
(0 bytes)
()
08/17/2011 postreply
09: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