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是自己拥有的公寓。楼下新搬来的住户嫌我在地板上走路有声音,嫌我的上水管用水时有声音,
嫌我早上起床早于7点,吵醒他们。告到居委会。居委会帮他们(他们到处讲,他们的儿子是当地法官)我和居委会争辩了。现在居委会书面通知要我在8月9号出席听证,并书面通知我如果不出席听证,或听证结果对我不利,就要在我房契上放LIEN。我怎末办呢?
1。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居委条规没有不许在地板上正常走路,不许早起床,不许在10PM后用水。
如果他们真的在我的TITLE上放了 这样的LIEN, 我可以告他们吗? 还得雇绿师吗?法院会帮他们吗?
2。他们可以不通知我,偷偷放一个LIEN在我的TiTle上吗?我怎末发现呢?是不是以后我的房子就卖不掉了?
3。 他们为什末干这样明目张胆的欺负人呢?只是一个居委会的经理而已,就不能和她辨嘴?
欺负人。